國際功能、殘疾和健康分類系統

世界衛生組織(WHO)於2001年推出了國際功能、殘疾和健康「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, Disability and Health」 (ICF)的分類系統。

ICF的框架強調個人健康狀態不但要從醫學角度考慮(如身體功能和結構),亦需同時考慮其社會方面的因素(如活動和參與、環境因素等)。ICF採用統一且標準化的語言和架構,是一跨文化、年齡和性別的分類系統,適用於不同的復康治療、服務和政策上。亞太地區中,澳洲、台灣和日本已率先將ICF應用不同範疇上。 

本會中風社區復康服務計劃使用了ICF為離院的中風病人設計了個人化社區復康服務。

香港復康會的政策倡議

全面檢討殘疾定義

    • 例如引進國際功能、殘疾和健康分類(ICF)協助定義「殘疾人士」及評估其身心功能程度,以便政府作出更為對應的政策。